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、学前教育、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;协调、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、特殊教育和指导基础教育的民族教育、科技教育;统筹、协助推进素质教育,制定年度招生计划;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、提高、均衡发展工作;指导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与巩固工作,指导管理中小学、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的学制、教学计划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录取工作;负责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;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结构的布局调整以及组织评审设立有关学校;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技术教育、社区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;指导中等职业技术的学制改革、学籍管理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和实训中心建设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;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;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技术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工作。